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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实训室指导教师守则

2017年03月03日 17:58 审核人: 点击:[]

    为了顺利完成实验实训任务,确保人身、设备安全,要求每位实验实训教师(凡是参加指导实践教学的教师)必须遵守学院相关规定以及履行以下岗位职责:

 一、必须服从教务处、实验实训中心统一管理、统一调动、统一安排,认真做好实验实训准备情况的检查核实工作,做好预备实验。。

 二、对参加实验实训的同学,指导教师应对其进行纪律等方面的教育(包括介绍实验实训室概况、宣讲实验实训守则、安全须知等),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实验实训进行中,认真巡查。对违反学生守则且不听劝告者,教师有权停止其操作。

 三、认真讲解和指导学生实验实训,示范动作必须规范化,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操作错误,注意安全,防止设备遗失与破坏。认真批改实验报告,上课期间不得在室内和楼道内吸烟、谈话等,不得做与实验实训无关的事情。不得无故离开岗位。

 四、若实验实训延时,实验实训教师必须坚持在场,只有学生全部离开实验实训室后,实验实训教师方可离开。

 五、提前一周将下次实验实训所需的仪器、耗材等,按要求交给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,以便做好实验实训准备工作。

 六、协助实验实训室制订所需仪器、耗材采购计划,积极提出加强、改进实验实训室建设和工作的意见与建议。

 七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,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。

 八、实验实训结束后须填写工作记录表,遇有设备故障须及时登记、排除,以确保下次实验实训的正常进行。

 九、实验实训结束后,应指导、督促学生回收物品、整理仪器、打扫卫生、关好门窗、关闭水电等,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。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教师承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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