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气电子工程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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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气电子工程系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考核细则

2016年11月30日 22:10 审核人: 点击:[]

    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范围为全日制普通专科二年级学生,一年级成绩总评在本专业前15%之内,在系部、班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;

一、成绩赋分:

按专业成绩前百分比计算,前1% 100分,依次递减1分;占总评成绩70%,计算公式为专业赋分=X*70%

二、家庭情况赋分

1、军烈属遗孤,加5分;

2、军烈属,加4分;

3、非军烈属孤儿,加3分;

4、非军烈属单亲(父母一方亡故者)及父母均为残疾人(或患有重症丧失劳动能力)者,加2分;

5、父母有一方为残疾人(或患有重症丧失劳动能力)者,加1分;

以上五项限直系血亲。

三、学生干部赋分

经认定后:

院级高层正职加5分,院级高层副职加4.8分;

院级中层正职加4.5分,院级中层副职加4.3分;

系级高层正职加4.8分,系级高层副职加4.5分;

系级中层正职加4.3分,系级中层副职加4.0分;

班级班长加4.0分,团支书加4.0分,副班长加3.8分,其他班委赋分情况由班级参照以上规定,结合实际情况相应赋分。

其他学生干部量化考核赋分工作由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实、赋分;赋分范围为2.0~3.0分。

四、个人操行量化考核赋分

由辅导员按班级操行量化考核细则赋分后,上报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。

五、职业能力提升赋分

1、专业职资证书(限本系内专业)赋分:

中级为2分(可累计加分),高级4分;

2、公共资格证书赋分:

大学英语三级为1分,四级为3分,6级为6分, 6级以上为8分;普通话加 1分;公共英语A级为0.8分,B级为0.5分;计算机等级二级为1分,三级为2分,四级为3 分;其余均不赋分;

3、以上证书均需为在校期间获得。

六、各种奖励赋分         

1、国家级奖励赋分:每获得一项加10分;若分123等则按10  85给予赋分;

2、省级奖励赋分:每获得一项加6分;若分123等则按642给予赋分;

3、市、院级奖励赋分:【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(此两项不累计)】每项加2分;其他各类非专业奖励每项1分【若分123 等则按1  0.80.5给予赋分】;【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(此两项不累计)】每项加1分;

4、系级奖励赋分:每获得一项加1分;若分123等则按10.8  0.4给予赋分;

5、以上4类赋分凡属同类奖励者仅以最高奖励赋分。

七、实习考核赋分

按教育部要求,专业实习是职业教育必需的教学环节,以月为赋分单位,每月赋5分,(每满一周赋1分);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实习者此项不赋分。

八、体育运动奖励赋分

1、国家级奖励赋分:获得前六名的第一名加12分,依次递减1分;

2、省级奖励赋分:获得前六名的第一名加10分,依次递减1分;

3、院级奖励赋分:获得前六名的第一名加8分,第二名、第三名加6分,第四名、第五名、第六名加4分;

4、未获得名次的运动员赋 2.0分;表演队成员优秀赋2.0分,合格赋1.5分;方块队成员优秀赋1.5分,合格赋1.0分;

5、以上4类赋分凡属同类奖励者仅以最高奖励赋分。

九、其它奖励赋分    

经系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后参照上述办法赋分。

备注:凡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获得名次,按获得名次(参考上学年成绩),给予助学金奖励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电气电子工程系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3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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